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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参考资料:百科:雪梨枪、知乎:女主播“雪梨枪”被判4年,直播与色情只差一线) 很多时候,大家都会以金钱作为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,而为赚取金钱,就会有很多人会不择手段地获取钱财。 今天讲到的女主播雪梨枪,就是因需要牟利,才做出了录制和出售淫秽视频的行为。
但是林某觉得售货员这份工作既赚不到钱,还十分累人,因此干不了多久她就辞职了。 辞职之后,林某又干起了微商,熟悉微商的读者应该都知道,在微商这个圈子里能赚到钱的都是少部分。 而那些没有赚到钱的年轻女孩们可能就会在售卖商品同时,顺便兼职售卖自己的大尺度照片或者视频。
或许是微商圈的不良风气的影响,“雪梨枪”在刚开始做直播的时候,就选择进行大胆的擦边行为来吸引观众。 在刚开始步入直播圈的时候,“雪梨枪”还只是单纯的穿着大胆,并无显著的色情行为。 然而“雪梨枪”一无才华,二无创意,尽管长相清纯可爱,但在直播平台,同样年轻漂亮的女主播一抓一大把。 因此想要赚钱,就必须成为人气主播,那身无长物的“雪梨枪”有什么能吸引观众的呢? 如果没有才华,没有能力,第一件事就该学习,用知识武装自己,让自己能干别人所不能的事情。 但“雪梨枪”选择了第二条路,也是很多女主播选择的路——利用自己的美貌,出卖自己的身体。
然而哪怕是出卖自己的皮囊,“雪梨枪”也并没有向其他人一样通过打擦边球以及线下联系观众来获取人气。 尽管这种赚钱方式在部分国家并不算违法,但在我国,这种行为属于是传播色情的违法犯罪行为。 那么她具体是靠什么方式来进行牟利的呢,粉丝们又如何得到她拍摄的色的呢? 首先,她在手机应用的直播平台,展示大尺度表演以吸引观众,然后再招募粉丝加入QQ群。 其中雪梨枪只是这些QQ群的组织者之一,而这个QQ群相关的女主播不止一个。
在这种模式下,主播们表面上是正常的网站直播,而实际上在QQ群内进行大尺度的群秀表演。 这种转播淫秽色情的方式确实难以被察觉,但雪梨枪却并不是因为这些事情被捕的。 而警方在收到举报线索后,确认该消息属实,而在这个时长大约2分钟视频里,只涉及到2名男性和2名女性,其表演尺度之大令人吃惊。
经过调查,警方发现,视频中的一位女主角,就是网络站点平台的女主播“雪梨枪”。 而在得知女生身份后,警方并没有第一时间展开抓捕,而是围绕着“雪梨枪”的直播账号展开调查。 调查中警方发现,“雪梨枪”不仅自己制作并传播淫秽视频,还和其他两个95后的女孩一起共制作了31个极具色情内容的视频片段。
然而实际上,三个女孩的家境都算不上贫穷,而且为首的“雪梨枪”林某还是三人中家境最好的,她的父亲和母亲都有不错的收入。 据雪梨枪自己回忆,她一开始根本没觉得有什么不对,朋友和粉丝也总是劝说自己,为了钱,为了名气,搞一个QQ群。 直到那些视频被传遍全网,不少认识雪梨枪的人都问她视频里的人是不是她,而对此雪梨枪表明了自己也十分羞愧。 而雪梨枪身边的同学和父母虽没有被告知这一切,但从她母亲已经不给她打电话这一点也显而易见,雪梨枪的事情已经被各位明白了。
根据警方的报告,被告人林某以牟利为目的,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讯设备制作、传播了共计31部淫秽视频,吸引了1100多名注册会员,获利超过七万五千元。 “雪梨枪”不单单是进行了直播和录制视频,还通过这一些视频来获取利益,这种行为已经越过了界限,因为传播色情内容是违法的,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林某的故事是一场悲剧,她本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用自己的能力来大放异彩,去活出个更精彩的自己。 或许年轻貌美,身材姣好可当作一种资源,但这并不是能够拿来取悦别人换取金钱的工具。 无论是谁,都应该寻找自我的内在价值,人如果只能出卖自己的肉体,那与动物又有啥不一样的区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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